第11章 婉然小哥哥

  第一次见到他,是四岁那年的盛夏。父母要去外地工作,奈何带上我不太方便,到那里无人照料,就将我暂时托付给远在北京的朋友家,也就是易烊千玺家。

  我还记得,第一次去他们家,我一直躲在妈妈身后,只是偶尔探出小脑袋望一望,紧接着又缩了回去。易母很喜欢女孩子,对我的照顾就像是对亲生女儿一样。

  “你就是洛晴,对吧?真可爱!今年几岁了?”

  “恩,四岁。”因为易母的和蔼,使我渐渐地放松了下来。

  “这么说来,和我们家千玺还是同龄人呢。

  “千玺?”

  “是啊,千玺,还不过来,和妹妹打声招呼。”

  这是我才看见,其实在易母身后,也躲着这样一个腼腆的男孩。我现在还记得当时他的穿着。蓝白条纹的海魂衫,黑色的中裤,乌溜溜的眼睛好奇地打量着我,许久才僵硬的一笑,伸出一只手:“你好!我叫易烊千玺。”

  我一歪脑袋,轻松一笑,亦握回他的手:“我叫洛晴!”

  这就是我们的初见。后来我才知道,他其实是有点内向。尽管外表看起来很冷淡,那时其实内心是一个非常逗比的家伙。一个鬼脸,都能让他开怀大笑。

  那时候并没有觉得什么喜欢不喜欢,只是感觉能和他一起玩很开心。直到后来夏末,父母回到北京,要接我回家。那次我哭得很伤心,因为我发现,我离不开千玺,他就像一个哥哥一样,处处迁就我,处处让着我。能在我被别人欺负时挺身而出,能在我伤心难过时一直陪着我,能在我想念爸爸妈妈时,给我安慰。

  我曾经天真的以为,他能陪我一辈子,能够一直陪着我,但是我发现,我真的是傻得可怜。他是万众瞩目的明星,而我只是个无名小卒,就算我和他住在同一屋檐下怎样,就算我和他是朋友又怎样,就算我一直很喜欢他又能怎样?!我只不过是他生命中的一个过客而已,那一个巴掌,让我清楚的感受到了他的厌恶,他的愤怒。既然如此,当初我又何苦要一厢情愿。

  洛晴,你这个可怜的傻瓜,忘了他吧!忘了这个不在乎你的人吧。你根本不值得那么喜欢他,你又何苦将自己的感情强加在多余的人身上呢?

  我狠狠地抹了一把眼泪,提着行李箱,来到了机场。是的,这一路上,我想得很明白。对,我不希望再和这种人有任何瓜葛,我要学会忘记。忘记,或许时间能够冲淡一切。

  手握机票,回首遥望北京,内心五味杂陈:再见了,北京!再见了,易妈妈!再见了,易烊千玺!再见了,曾经的洛晴!

  ......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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