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 宏大少爷

作者: 太山宏硕

  林沫是在收拾遗物时偶然发现这本日记的,日记很破了,有些纸页已经开始泛黄。随意翻了下内容略略看到这几篇,手就僵在那里再也翻不动那薄薄的纸张,只觉的脑子里一下就空白一片。原来啊,林沫竟不是亲生的,其实林沫被冷落的这几个月也曾天马行空的想象过,因为她觉得如果连着血脉不至于如此,现在知道了,毕竟捡来的那里是十月怀胎有血缘的能比的。

  这几日每天早上醒来时眼角都湿润,林沫知道,骨子里的林沫在伤心,这是一种深入骨髓的情感,林沫控制不了,不严重,也就不在意。

  随手摸了下脸,才发现自己泪流满面,心里很乱,很疼。

  和它一起锁在暗柜子里的还有一个玉镯,入手微凉,仔细看似有流动的水在内。林沫不知这是什么种类,只是感觉带着有种很舒服的感觉,想来这玉一定很值钱。

  林母的存折里除去后事用的钱只剩下一万来元,加上林沫学校里医院里什么的捐的一共只有两万元。林沫本想自己除了写稿估计还得出去找两份工作,可弟弟这离不开人只能作罢,熬熬再说。

  过几日林沫把房子给卖了(这房子是那个阿凡买的,不过户主是林妈),去隔壁镇上租了个几平米的小房间,这事没人知道。林沫怕,怕那个林母日记里的阿凡找来,也不知阿凡是什么身份,但那人不想弟弟生下如今这样要是想再弄死怎么办?可能是她想多了,但她一孩子,还是小心为妙。

  安定下来的第一件事就是买电脑,她年前空余时间基本上都泡在书店里翻看小说杂志类的书,总算挑选出一家叫“锦色依旧”的杂志社,感觉还不错,有强大完整的团队,稿费也算高,一千字一百二。这个时代给作者唯一好处就是,电脑可以语音识别码字,非常方便。林沫买电脑时听到这个功能差点没兴奋的跳起来,这对她来说是来这里听到最好的事了

  林沫的文是用林母的身份寄去的,她觉的,如果那天她听到一个七岁小孩能写一篇文笔不错的言情文,那一定是这个世界疯了。所以,额……为了不吓到谁,还是这样比较妥当。

  第一篇长篇小说意料之中没有被刷下,当月在杂志上开始连载,这篇《梦镜》是林沫自己的上一世真实的一生,不过文中杜撰了个竹马温柔男主。新奇的另一个世界的爱情吸引了大批读者的兴趣,也让林沫第一炮打的响亮。

  之后出单行本时杂志社特意让前辈大神写了前言,销量也可观的很。林沫迅速崛起成为杂志社的a级作家,成为了本年最具潜力的写稿人。

  林沫对于这种现象自是高兴的......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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